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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凤县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及说明

2020.12.11    作者:


  1. 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凤县监察局)为共产党机关,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2、负责查办腐败案件有关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县委报告的同时向市纪委报告。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他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作出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 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3、负责作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执行纪律有关条规和规定。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制定有关行政执法的实施办法、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辙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5、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考察提名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人选;负责落实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本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6、负责全县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7、负责做好巡视工作的协调联络,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8、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9、承办市纪委、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三转,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积极推进反腐败工作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2、坚决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纪律建设,深化作风建设。

    3、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廉洁从政,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构建警示训诫防线。

    4、落实三个助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

    5、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积极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工作,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型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2次以上。

    6、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巩固提升已有15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效果,加大落实力度。

    7、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8、强化队伍建设,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选派纪检干部参加中省市举办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纪办案能力。

    三、部门及所属单位人员、资产、经费管理情况说明

    县纪委监察局现有行政编制23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23人,领导班子成员8人,离退休人员4人。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6个科室。实有公务车辆3辆。本部门由机关本级(中共凤县纪委、凤县监察局)组成,人员及重要资产情况如下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经费管理方式

编制数

实有在职人数

离退休人数

长期聘用人员数

办公用房面积(平方米)

实有车辆数

中共凤县纪委机关

行政

全额

23

23

4

0

3

 

  1. 2017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3083988元,公共预算拨款3083988元,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少,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转由养老保险发放。

    2、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根据基础信息数据按照规定的标准及范围据实测算,2017年全年支出预算3083988元,其中:行政运行46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213962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04360元,项目支出180000元。以上支出与上年相比略有减少,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发放转移至养老保险,但是同时人员增加,办案力量加大,用于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增加,因此略有减少。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政府采购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分别为:因公出国费0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公务车辆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原因是虽车改后车辆减少,但办案力度增加,执纪办案车辆运行费用增加,因此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