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其他 - 正文

其他

县纪委监委办公文印用品购置管理制度

2020.12.11    作者:

1. 本制度所指办公文印用品包括日常办公文具、稿纸、信封及纸张、碳粉、硒鼓等办公文印耗材。

2. 办公文印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配发和管理。各室如有需要应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由办公室统一组织采购。

3. 办公用品的采购实行定期采购制度。由办公室管理人员按需要提出购置计划,由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定)后采购。办公用品原则上每月集中采购一次。

4. 采购办公用品、印制文件书籍,必须由办公室两人以上,坚持至少询价3家进行比较,保证优质低价。报销时需附询价单。

5. 文印耗材实行定点记帐采购。由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充分考察市场的基础上,本着“优质低价,服务到位”的原则,确定供货单位。采取签单审批制,分别注明申用人、收件人、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交供货单位记帐。结帐时必须有签收单、购物清单、发票“三票”齐全,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按权限分管领导审批。

6. 办公文印用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发放。所有用品实行各室内勤人员领用登记制,领用人登记签名认可。办公耐用品要实行退坏领新。对各室领用情况每半年公布一次。

7. 一次50000元以上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按规定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通过招标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