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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2020.03.20    作者:

为持续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凤县留凤关镇喇嘛泉村党员何军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款逾期未归还问题。20174月从喇嘛泉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借款5000元期限一年,逾期231天,于201812月连本带息归还互助协会。20191月从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贷款10000元,期限一年,截止20203月,尚未归还。20203月县纪委给予何军严重警告处分。

2. 平木镇人民政府综治干事胡刚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91月至11月期间,胡刚共计旷工45天。同时,201975日以后,胡刚没有深入其包抓的贫困户冯徐荣、周建宏两户开展帮扶工作。202035日平木镇纪委给予胡刚记过处分。

3. 留凤关村监委会主任呼小娥在扶贫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问题。2019128日在全县通知周末不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期间,呼小娥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到岗开展工作,且呼小娥经常不参加村级会议,缺勤次数较多,帮扶贫困户工作不扎实,纪实资料簿填写不规范。201912月留凤关镇纪委给予呼小娥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反映出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法纪敬畏意识淡薄,导致扶贫政策不落地、脱贫攻坚受影响。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收官之年,各级党组织要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责任担当,下大力气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往实里抓、深里做,对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以及搞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等行为坚决追责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有力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