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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县纪委县监察委领导分工

2019-10-14    来源:凤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张  滨(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主持县纪委监委全面工作,主管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潘必涛(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协助书记主持县纪委监委机关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组宣部(干部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二纪检监察室,县委巡察办。

李双娟(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魏建国(县纪委常委):协助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

陈  宗(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协助分管组宣部(干部监督室)、第一纪检监察室。

罗  超(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负责县委巡察机构日常工作。

张  婷(县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协助分管办公室。

李小娟(县监委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协助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

范伟刚(县监委委员、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协助分管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三纪检监察室。

为保障委机关各项工作有序、高效运转,每两名班子成员互为一组“AB岗”,一方因出差、办案、学习、休假或其他情况,暂时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时,由另一方代为处理其分管工作。具体设置为:魏建国、李小娟互为一组“AB岗”;陈宗、范伟刚互为一组“AB岗”;罗超、张婷互为一组“AB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