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机关实行在岗值班制度,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值班带班情况,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及时送达带班领导本人,保证带班工作落到实处。各室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托值班责任。
2. 委机关春节、五一、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值班直接明确到个人,三人一组,共1天,值班时间为接班当日8:00-18:00。
3.值班人员责任及要求
(1)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 在岗值班,不得脱岗离岗、或找他人顶替;法定节假日双人值班实行轮流用餐,保证有人在岗、不挂空档。
(2)值班期间要通讯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妥善处理,严禁以任何借口推托和迟报、漏报、瞒报信息。
(3)交接班时要交代清楚遗留问题和注意事项,并填写值班记录,整理好值班室内物品。接班人员未到时,值班人员不得离岗,直到接班人员到岗后方可离去。
(4)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值班人员每天16:30前向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报送值班情况,18:00前向带班领导报告当天值班情况。节假日最后一天16:30前,要将节假日期间社会动态等值班总体情况经当日带班领导审签后报县委总值班室、县政府总值班室。
(5)各室部负责人要落实好本室部值班人员,督促做好本室部干部做好值班工作。
4.带班领导职责及要求
(1)委领导实行轮流带班制度,带班期间一般不安排外出活动,如确需外出,应告知办公室落实好顶替带班的领导。
(2)带班领导负责处理非工作时间各种紧急文件、信访接待、县委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3)带班领导要确保通信联络24小时畅通,节假日期间要带头在岗值班带班,及时处置值班、带班期间事项,检查和了解带班期间值班情况。
5. 办公室不定期对机关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人员脱岗的,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由于脱岗造成一定影响和责任事故的,严肃问责处理,取消所在室部年终评选先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