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巡察工作 - 正文

巡察工作

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完成反馈

2025.05.26    作者:朱媛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近日全部完成。

县委三个巡察组分别向县委政法委(司法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进行了“一对一”反馈。根据县委巡察工作安排,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和被巡察单位分管县级领导出席反馈会议,会议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指出,上轮巡察以来,各政法单位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上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整改作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整改实际成效体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强化责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要扛牢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把手”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拿出“当下改”的具体举措,集中解决巡察发现的主要矛盾、突出问题,又要透过现象看本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补齐短板、完善制度,形成“长久立”的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将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并以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认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