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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

推动三个转变,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2024.11.22    作者:朱媛

今年以来,凤县县委巡察机构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通过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实现个转变”,使巡察监督质效得到不断提升。

一是推动“纪巡”贯通融合向“无缝衔接”转变。在十六届县委第六轮巡察中,首次建立并运行“兼职副组长”机制,由联系被巡察单位纪检监察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兼任巡察组“兼职副组长”,重点开展巡前通报情况、巡中会商研判、巡后跟踪督办等工作,完善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融合、联动协作流程,不断增强“纪巡”监督的协同性有效性,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有力提升政治监督质效。

二是推动人员配备从“常规配置”向“优化配置”转变。打乱专职巡察干部固定分工,强化各组巡察干部交流,以巡察组长一次一授命为契机,每名巡察干部在不同巡察组参加不同轮次巡察,充分向各组长学习,培育巡察多面手。坚持因需建组,充分结合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和党员干部经历、特长,采取“组办融合+组组结合+新老组合”方式,按照老、中、青年龄结构和工作经历、专业搭配进组,形成既可以传帮带、又富有活力和战斗力的巡察团队,确保人员搭配最优化。常态举办凤县巡察小课堂”,采取专题辅导、案例剖析、讨论交流等方式,提升巡察干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能力。

三是强化“立行立改”助推巡察“立竿见影”。凤县巡察机构认真落实巡视工作条例,修订完善《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工作办法》,对巡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及时解决的突出问题,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移。巡察期间,对符合“立行立改”条件的问题,巡察组持续跟踪解决问题,建立“当天发现、当天研判,立行立改、边巡边移”工作机制,及时对相关问题召开组务会研判、分类处置。在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中,针对发现某单位违规报销问题,及时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完善财务制度,堵塞漏洞。近年来,县委巡察组用“短平快”的方式解决了帮助农民工索要欠薪、硬化通组道路 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6件,充分展现巡察监督“立竿见影”效果,切实发挥了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