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发放财政惠民补贴资金工作中优亲厚友,属于违反群众纪律”,“不,我不这样认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以其女儿的名义骗取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并占为己有,该行为的最终受益人是李某自己,因此,李某的行为构成贪污,属于职务违法,不属于违反群众纪律”。这是凤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召开案件分析研判会的场景,两名干部对处分意见持不同观点,争论不休。
“你们两个肯定没有好好学习审理室发的《审理参考》,上面有相似的典型案例,快拿去学习一下。”一室主任说道。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从源头抓好案件质量,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凤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每月整理编发一期《审理参考》,结合县纪委监委“微课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集体学习”等活动,助力全县纪检监察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基层精准执纪执法工作能力。
通过印发案件审理工作参考,对纪委监委3个办案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9个镇纪委审理过程中易出现的实体问题、程序问题等进行精准有效的业务指导。对审理各个环节易出错、混淆、忽视的事项进行总结归纳,紧扣案件质量根本,切实做到边自查、边整改、边提高,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案件审理室将继续强化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印发案件审理参考,精准助力委机关办案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镇纪委发现问题、整改问题成为常态,不断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凤县纪委监委分管案件审理工作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