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根据省、市纪委监委要求,现将我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6、其它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不受理范围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包括以下内容:
(1)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4)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5)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
(6)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
(7)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
(8)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过程中对补偿安置工作或有关保障措施不满
(9)环境保护、环境污染,以及由此产生的有关纠纷
(10)复员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城市居民和农村群众的社会救济等问题
(11)医疗事故鉴定、医疗纠纷
(12)交通事故、户口管理等问题
3、仅列举出违纪、职务违法犯罪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
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渠道
鼓励实名举报,提倡网络举报,避免越级举报,反对多头举报。
(一)网络举报
举报邮箱:fengxianjwxfs@163.com
(三)电话举报
请拨打12388或0917-4762766
(四)来信举报
来信请寄中共凤县纪委信访室 邮编:721700
(五)来访举报
请到凤县市民中心A座711室。
中共凤县纪委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