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凤县纪委监委结合留置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加大问题查找,推动问题整改,以务实有效的制度机制解决行业性、系统性问题,推动集中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强化以案促改查问题。凤县纪委监委结合教育局李某留置案件查办过程发现的招投标类问题,压实以案促改工作责任,加大对教育系统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集中整治。全县教育系统重点围绕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项目工程等七个方面突出问题。通过谈心谈话帮助找,对标对表个人找,会议交流相互找的方式,全县教育系统领导班子查摆问题80余条,班子成员查摆问题400余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各职能部门围绕6类整治重点,对照职能任务,通过自查自纠发现涉及招投标问题35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1个,及时建立问题台账,逐项整改,切实强化党内监督,做实岗位风险防控。
开展警示教育促整改。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县纪委监委先后开展廉政教育基地参观、观摩庭审现场、讲廉政党课、组织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186批次7521人次。让党员、干部切身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从他人的教训中反思自己的行为,真正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面前的镜子”,帮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深化制度建设强防范。针对问题线索查办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围绕标前、标中、标后等环节,配合牵头部门发改局,引导各职能部门从明责、履责、追责等方面,突出建章立制,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先后出台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招标代理机构评选管理制度等18项制度,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同步落实。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制度约束,有效防范风险,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