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卷笔录是案件审理环节的第一步,可以帮助审理人员理清思路、发现问题,是审理人员的‘基本功’。”近日,凤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在协审乡镇纪委办理的一起案件时,向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强调阅卷笔录的重要性。
阅卷笔录是审理人员在阅卷过程中梳理案情,审核证据程序等重点内容,综合分析形成意见的过程记录,是把案件审理好的基础。今年以来,凤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坚持严把案件审理关,从制作阅卷笔录“四有”入手,打好案件质量基础。
“全景式”阅卷,做到阅卷有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了解案件基本事实、被审查调查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态度和认识、办案程序手续合规情况、被审查调查人笔录,掌握案件基本轮廓,全面了解大致案情。
“要素式”阅卷,做到阅卷有理。“全景式”阅卷后,通过审核事实、证据、定性等关键要素,判断事实是否查清、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并对关键问题进行着重标注,便于案件审理组集体讨论处理意见。
“摘录式”阅卷,做到阅卷有度。在材料的摘录上,避免直接复制粘贴审查调查部门提供的电子版的“取巧”方式,而是侧重摘录与案件事实、定性有关的重要信息,并结合案卷文书及案件事实进行归纳总结,确保阅卷规范高效。
“排列式”阅卷,做到阅卷有序。在制作阅卷笔录时,紧扣材料顺序这一重点,对案件事实根据违纪类型进行分类排列,对程序手续按照逻辑顺序进行排列,对各类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力和重要程度进行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