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留凤关镇党委围绕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察组监督责任,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实现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汇聚管党治党强大合力,以“233”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责任”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一、厘清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两大关系,防止党委大包大揽,纪委监督责任缺失越位
全面从严治党,党委要落实主体责任,纪委要落实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牛鼻子”,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两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同步发力。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根本前提和基础。今年以来,留凤关镇党委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落实党委12项主体责任,党委书记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履行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同时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村党支部书记全面履行从严治党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所分管的站所、所联系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局面,为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更好的条件和坚实的基础,杜绝了镇纪委孤掌难鸣、独木难支的尴尬局面。
2、强化纪委监督责任目的是促进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镇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过程中,对镇党委以及各党组织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在脱贫攻坚、秦岭生态环保、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重点项目、重要工程建设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党(总)支部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和纠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和追究,促进党委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坚决杜绝了镇纪委“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的局面。
3、加强镇党委、政府对镇纪委监督责任的加强和支持,为镇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创造条件。镇纪委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无论是执纪监督、组织协调、查办案件还是自身建设,都离不开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党委、政府是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坚强后盾,保证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
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时时处处把责任铭记于心、付之于行。
党中央对“两个责任”落实提出了“贯通联动一体落实”8个字的要求,“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是一个有机统一整体,“贯通”是前提,“联动”是关键,“一体落实”是目的。自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在“贯通”上想办法,在“联动”上下功夫,在“一体落实”上求实效,促进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有力有序推进。
1、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在贯通上想办法。中医讲,“痛则不通,通则不痛”。治身体疾病要经络通畅,治思想之病关键也再贯通。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实现了贯通。责任越位错位,根本上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思想上的贯通是最重要、最根本的贯通。我镇党委时刻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年度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每月定期不定期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及早着手,该提醒的提醒、该纠正的纠正,该处理的处理。同时镇纪委利用党委会、班子碰头会等时机定期或不定期的向镇党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借势发力,变单纯的上下级关系为上下联动。特别是在问题线索处置、案件查办上,借助镇党委的领导,破除“关系网”、“人情网”的干扰,克服“面情软”,发挥纪律审查利剑作用,真正形成震慑。二是在组织领导上实现了贯通。镇党委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引导班子成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抓好分管领域以及分管业务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对所联系的村每季度讲一次廉政课,对一些重点领域发生的典型案例,如脱贫攻坚、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纪委监委不放手的齐抓共管局面。
2、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在“联动”上下功夫。找准两个责任贯通落实的“联接点”,切实打通责任落实的“堵点”“断点”。一是在工作上实现“联抓联管”。在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过程中,镇党委坚持主抓,统筹协调、全面领导,镇纪委协助,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协助党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联抓联管”。二是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上实现“联查联谈”。对于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镇党委除亲自抓、亲自管,直接落实之外,督促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工作、分管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及时的谈话提醒,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工作上存在失误的,情节较轻的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镇纪委领导及分管领导等进行联合约谈,情节较重的,由镇纪委进行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是在重要线索上实现“联通联判”。镇纪委及时将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党委进行报告,并督促整改,同时,结合2018年开展的脱贫攻坚及扫黑除恶专项巡察以及2019年县委开展的第七轮巡察,结合组织、信访、扶贫、环保、审计等职能部门反馈意见,镇党委组织召开反馈问题研判会,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切实解决本镇突出问题,在全镇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在长效机制实现“联建联促”。纪律处分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让犯错误的人能及时改错并警示其他人员引以为戒,为此,镇党委以及镇纪委全面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于在扶贫领域、中央“八项规定”、生态环保等方面查办的案件后,有针对性的开展以案促改,从制度上解决问题。同时,结合今年开展的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四个查一查”及“四个专项”活动,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3、推动改革试点工作,在“一体落实”见成效。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都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方面,没有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就难以履行。离开了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这三方面的责任,缺一不可,必须协同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今年以来,镇党委先后8次对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工作进行研究和学习,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件,开除党籍1人,调查处理信访件3件,在镇党委的亲自参与及处理下,长坪村、孔家庄村的重复访信件得到了有效处理。
三、 建立“明责”、“履责”、“督责”三项工作机制,推动改革试点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断点”“堵点”,扎实开展“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改革试点工作。
1、建立健全责任清单,科学精准“明责”。 任务彰显信任,责任考验担当。制定《关于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列出4张责任清单,明确党委主体责任包括组织领导、严肃纪律、选人用人、作风建设、源头预防、支持执纪等6个方面17项责任;明确党委书记承担的6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8项责任;明确镇纪委监督责任包含协助推进、执纪监督、案件查办、自身建设等4个方面11项责任。积极配合县纪委打造信息融合数字平台。
2、建立健全“三项谈话”机制,强化日常“履责”。建立主体责任谈话制度,党委书记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个别谈话方式约谈班子成员,班子成员按分工约谈分管干部及联系村的主要干部,谈话不走过场、开门见山、直指问题,做到谈话对象全覆盖、层层传导压力。实行镇机关中层干部及村常设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镇党委书记对新任命的镇机关中层干部以及新担任的村常设干部进行谈话,在强调工作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同时,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今年以来,镇党委先后召开村常设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集体谈话会2次,个别约谈5人。
3、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管理“督责”。在责任追究上规范管理,以严明的纪律促使“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我镇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涉及重点领域如扶贫、环保、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的信访和网络舆情反映的问题,及时协助上级调查核实,不包庇、不隐瞒。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工作机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同时深入查找制度机制方面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