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
5月4日上午8点半,浙江省杭州市纪委监委干部赵黄炳走进市纪委监委留置场所。与同事简单交接工作后,这位29岁的年轻小伙打开…
4月2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就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必须紧盯违规吃喝这个顽瘴痼疾,坚持露头就打、严管严治,坚决防止反弹回潮,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曝光台 - 正文
曝光台
通报3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2020.05.21 作者:
近年来,凤县纪委监委聚焦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凤县教体局勤俭办主任刘筱平在学校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督失职问题。刘筱平未正确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对承担校建任务的学校疏于管理,致使全县多所学校校建工程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确定施工单位。2020年3月凤县纪委给予刘筱平党内警告处分。
2. 陕西中苑紫柏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占用林地问题。2019年5月,陕西中苑紫柏山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凤县留凤关镇榆林铺村修建紫柏山游客接待服务中心时,违法占用林地面积3073平方米。2020年3月凤县纪委给予公司总经理汪保成党内警告处分。
3. 凤县河口镇石鸭子村村民卢新辉打伤工地工人问题。2019年9月30日,卢新辉开车至宝坪高速LJ-17标段借水管冲洗车辆,与标段工人张金花发生口角,卢新辉将工人张金花脸部打伤。河口派出所给予其罚款200元行政处罚。同时卢新辉的行为对我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3月凤县河口镇纪委给予卢新辉党内警告处分。
上一篇: 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
下一篇:通报4起疫情防控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