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前期市委第十二督察组反馈我县关于焚烧和秸秆的问题反馈意见,县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安排县纪委成立环保督查组对近期我县个别镇村露天焚烧秸秆现象进行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3起露天焚烧秸秆案件,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通报如下:
1.凤县平木镇东庄村护林员张志斌工作不严不实,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力,对周边群众人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19年3月1日,县纪委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平木镇东庄村发现秸秆焚烧痕迹明显地块2处。张志斌作为东庄村的护林员(责任片区为东庄村一组至三组),未及时发现有群众在地边或地里焚烧秸秆等杂物,也未及时掩盖焚烧后的痕迹,导致市委第十二督察组在督查过程中发现有明显焚烧痕迹,对凤县总体平稳的环保工作造成负面影响。2019年6月16日,平木镇纪委给予张志斌党内警告处分。
2.凤县双石铺镇双石铺村村委会主任柏文忠、四组组长兼护林员李鹏华因履行护林防火工作和生态环保责任不力造成较大损失被问责的问题。2019年3月28日12-13时30分左右,双石铺镇双石铺村四组何家湾山上发生森林火灾,经现场坚定确认何家湾火灾过火面积45.8亩,造成经济损失达80049.5元。柏文忠作为双石铺村护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落实护林防火工作责任和生态环保工作失责,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鹏华作为双石铺村四组组长兼天保护林员,巡查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护林防火工作失责,负有巡查监督不力责任。2019年6月13日,双石铺镇纪委分别给予柏文忠和李鹏华党内警告处分。
3.凤县凤州镇国安寺村党员袁双印履行监管责任不力,致使家人燃烧秸秆,对周边群众人居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2019年春节前,国安寺村党员袁双印和家人在草房底下柴胡地里整地,将柴胡杆收集到一起,被儿媳放火燃烧了柴胡杆。2019年6月15日,凤州镇纪委给予袁双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暴露出我县部分镇村在生态环保工作中,依然存在生态环保意识不强,禁烧秸秆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各镇要以此为鉴,强化干部作风建设,勇于担当作为,加强属地监管,切实落实网格化巡查责任,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焚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中共凤县纪委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