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查办案件 - 正文

查办案件

谈话函询有温度 监督提醒有力度

2023.06.15    作者:张景

“得知纪委要对我进行谈话函询时我内心是非常忐忑的,但是在谈话过程中,纪委的同志态度和蔼,打消了我的思想顾虑,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对我一次非常及时的提醒,在今后工作、人际交往、事务处理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更要谨慎自律,避免一些不该出现的问题和误会”近日,一名党员干部在接受县纪委监委谈话后表示。

谈话函询,是纪检监察机关对问题线索中反映带有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进行处置的一种方式,也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最常见的措施。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既能达到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的目的,又能促进问题线索的快进快出、快查快处,缩短周期、提高线索处置效率。

在谈话过程中带有温情的谈话,消除被谈话人的抵触情绪和消极态度,使被谈话的党员干部能够敞开心扉、积极主动说明情况。通过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的谈心谈话,让被谈话人体会到谈话人的良苦用心,并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表明态度,坚决杜绝出现类似错误发生。

为防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等走过场行为的产生,凤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广运用“谈话函询+核查”的方式,切实提高谈话函询工作的真实性、针对性、有效性。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运用谈话函询方式处置问题线索9件次,批评教育2人。“通过谈话函询除了能让干部发现并及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还能够让干部对纪法产生敬畏之心。”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运用谈话函询的能力和水平,使广大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厚爱,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