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凤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对接,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链条监管集中整治工作,以精准有效的监督,推动招投标领域规范化运作。
健全机构 联动协作形成监督合力
“从走访情况看,招投标工作涉及主体多、环节多、资金量大,必须压实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责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分管部门多,分管类型不同,没有形成监管合力,极易滋生各类腐败问题。
为此县纪委监委针对我县实际情况,及时成立由县纪委监察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制定我县《配合开展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管办分离、全过程规范、全方位监督”的基本遵循,明确分工职能,加强招投标领域规范化运作监管。县发改局作为牵头部门,加强对各监督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及时调整我县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职责,对招投标工作进行进一步安排和部署,健全招投标工作监督体系,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督合力。
在县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县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对标时间节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推动集中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
对标对表 梳理提升发现问题能力
“工程招投标涉及到发改、住建、水利等多个部门,政策性和专业性都很强,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深挖细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结合查办的典型案件中暴露出来招投标方面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职能部门监督责任、地方党委主体责任贯通协作不够完善。
根据招投标集中整治工作安排,县纪委监委对十九大以来涉及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信访举报、问题线索逐件排查、研判。县工作专班围绕招投标集中整治6类整治重点,针对招投标采购标前、标中、标后实施环节,严格检查工程发包“明招暗定”、联标“沆瀣一气”、标后监管“形同虚设”等问题,通过督导检查、谈话提醒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立足主责主业,聚集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工作规范。截止目前累计监督查检发现问题21个,处置问题线索7件。
为推进工作开展,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领域招投标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针对前期发现问题,要求各单位紧盯短板、强化措施,突出招投标关键环节,全力功坚整改。各职能部门按照“周排查,旬调度、月汇总”工作机制,对2021年至2024年实施的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项目台账,重点关注招标程序合规性、文件完整性、评委公正性等方面,累计自查涉及招投标项目1946个。同时,对市工作专班反馈的669个工程项目及物资采购招投标项目预算、决算价格进行重新核定。紧盯重点环节,主抓问题合同纠治,各职能部门逐项目、逐问题深入开展项目自查自纠,累计自查发现问题36个。
完善机制 堵塞漏洞增强风险防范
针对集中整治排查暴露出招投标方式不合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凤县纪委监委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研判、深入剖析,把问题找准找实,把原因分析透彻,推动问题整改。例如查办教体系统李某案件时,发现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企业在承接教体系统工程项目、拔付项目工程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凤县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通过集体学习、庭审观摩、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听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真正把“写在纸上的教训”变为“立在面前的镜子”,截止目前全县组织开展警示207批,8400余人次。
“招投标工作是个系统性,连续性工作,标前、标中、标后要实行全链条监管。”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同步落实,重建标前、标中、标后各个环节工作规范和流程,从制度层面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制度约束,有效防范风险,最大限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效能,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各职能部门先后建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领域相关工作的通知》等19项制度,为我县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更完善的制度保障。着力从根本上遏制招投标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堵牢制度漏洞,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努力为凤县打造风清气正、阳光公正的招投标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