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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廉韵

严把“四关”加强涉案财物管理

2023.10.07    作者:张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的指示精神,凤县纪委监委严把“四关”加强涉案财物管理,紧盯涉案财物移交、保管、处置等关键环节,强化承办、保管、审理、监督“四责”分离,相互配合、监督制约,共同推动涉案财物管理规范高效。

落实三个“严格”,严把“查扣关”。一是严格措施审批。案件承办部门申请使用搜查、暂扣、封存、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前,坚持事先做好预案,严格按规定层级报批,从严把握,对必要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核;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做好全程录音录像,涉案财物清点、及时登记编号等工作;三是严格登记台账。案件承办部门坚持“一案一账”,对涉案财物建立专门台账,专人负责,确保涉案财物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款项及时打入专用账户,物品及时移交入库。

多部门协同联动,严把“移交关”。案件承办部门按时限要求将涉案财物移交保管部门,涉案款存入或转入专用账户后,案管部门通过核对承办部门、保管部门案款转账凭证、措施文书、“一案一账”等进行监督,督促承办部门及时做好移交工作。涉案物品移交保管时,案管部门与承办部门、保管部门同时在场,现场监督涉案物品交接过程,确保涉案物品移交有序、保管得当。

坚持“三个专”,严把“保管关”。一是坚持专人管理涉案财物。将工作责任压实到岗、到人,各个环节从始至终专人登记、交接;二是坚持专用账户、专门场所保管涉案财物。涉案款、物品均由机关财务部门统一保管,按照“一案一档,一物一卡”建立交接管理台账,注明财物名称、涉案人员、移交时间、移交人员等信息,严格履行交接手续;三是坚持开展定期核对。建立涉案财物电子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财物保管部门、案管部门定期对涉案财物接收、处理情况进行汇总核对,确保物品状态完好、账实相符。

依规依纪依法,严把“处置关”。案件审理室同步审理涉案财物处理意见,形成涉案财物审核报告,报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形成涉案财物处置审理报告,审理部门提示承办部门及时完成涉案财物处理工作,扎实做到“案结款清、案结物清”;承办部门制作处置决定书,委托财物保管部门对涉案款上缴国库;案管部门通过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保证全流程规范、各环节流转及时、保管安全可靠、财物应缴尽缴。